为防止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时造成大气环境污染,颍州区坚持“三强化”,扎实开展禁燃区经营性燃煤整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颍州区禁燃区经营性燃煤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颍州区禁燃区域燃煤“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禁燃区经营性燃煤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实做好燃煤“清零”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强化宣传引导。在城区发布燃煤“清零”通告,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张贴标语,利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相关规定,动员禁燃区内用煤单位、住户自觉停用散煤、抵制散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经营性燃煤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注意方式方法,耐心讲解散煤燃烧造成的污染问题,劝导其使用清洁能源。
强化执法监管。按照源头治理、部门协调、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散煤市场整治行动、散煤运输整治行动、住户燃烧散煤治理行动,建立集中检查整治与经常性检查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散煤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散煤管控力度,累计排查整治问题78个,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