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玻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压实玻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安全风险隐患,3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玻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集体约谈会。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管理股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消防产品安全知识进行宣讲。现场发放了相关宣传材料,消防产品经营单位签订《消防产品销售单位规范经营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玻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定质量管控清单,落实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度,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禁止超认证范围生产、销售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