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营办)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二、更大力度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三、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责任单位:人行安徽省分行)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四、深入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人行安徽省分行)
五、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七、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省财政厅等)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日。本通知发布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驻皖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