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坚持“三力齐发” 扎实开展禁燃区经营性燃煤整治
2024-08-29 14:53:00作者:陈学银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全面推进禁燃区内燃煤“清零”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颍州区坚持“三力齐发”深入开展经营性燃煤整治专项行动。

组织领导有力,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颍州区禁燃区经营性燃煤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颍州区禁燃区域燃煤“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禁燃区经营性燃煤整治工作会议,下发《关于持续开展全区禁燃区内散煤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实做好燃煤“清零”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不推诿、不掣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宣传引导发力,营造参与氛围。在城区发布燃煤“清零”通告,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张贴标语,利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相关规定,动员禁燃区内用煤单位、住户自觉停用散煤、抵制散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经营性燃煤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注意方式方法,耐心讲解散煤燃烧造成的污染问题,劝导其使用清洁能源。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颍州区关于加强散煤管控的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机制,畅通举报途径,广泛向社会征集违法线索,积极鼓励群众参与。

执法监管用力,提升工作实效。按照源头治理、部门协调、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散煤市场整治行动、散煤运输整治行动、住户燃烧散煤治理行动,建立集中检查整治与经常性检查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散煤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散煤管控力度,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停用、清理散煤使用经营户36户,引导其使用清洁能源;查处散煤经营户6起,其中自行整改1起、立案5起,没收散煤7.9吨、罚款1.53万元。定期复查已取缔散煤销售点,防止“死灰复燃”,助力颍州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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