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至9月2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徽省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依法对辖区内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对机动车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检查检验设备等计量器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授权签字人是否经过批准等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查检验报告80余份。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未真实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是否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是否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检查中发现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当场要求整改2家,责令立即改正,按照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价格秩序,让车主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全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