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3+”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
2024-12-02 15:15:00作者:付海艳来源: 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切实拧紧责任链条,时刻紧绷安全之弦,“3+”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统筹做好风险防控,全力抓实服务管理和安全工作,为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提供司法力量。

一是“党建+业务”,齐抓共管。擦亮“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品牌,始终牢记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紧扣“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聚焦公众法治需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要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指导、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合法性审查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二是“有形+无形”,全面到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该局机关时常强调“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小到看得见的用车、用电、档案安全管理,大到看不见的潜在的业务安全风险防范,要求每一位干警务必时时放心不下,事事心中有底。重点守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两条底线,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一线+闭环”,有始有终。对照“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及时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四事四权工作法,确保矛盾问题解决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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