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是一针‘警醒剂’,指出了我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诚恳地接受并加以整改,今后一定以更严谨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开展工作。”日前,针对阜阳市颍州区京九路街道七里铺社区财务报账不规范的问题,两名社区干部被街道纪工委谈话提醒,受教育干部当场表态。
这是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颍州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警醒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把好“廉洁关”、耕好“责任田”,防止“小病”变“重疾”。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颍州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督促“第一种形态”实施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嵌入式”“贴身式”监督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日常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
在具体实践中,颍州区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谈话前针对人员岗位特点,制定谈话方案和问题清单,梳理出谈话要点,明确“必谈”和“详谈”内容,对症“开方”,精准纠偏。为防止“第一种形态”一谈了之、一函了之,颍州区纪委监委建立管理台账,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和“回头看”,详细了解整改情况,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疏通思想堵点,对当事人既提醒又保护,达到警示震慑和关爱激励的双重效应。2024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81%,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抓早抓小既要注重“初病防变”问题,也要注重“未病防治”问题。颍州区纪委监委注重加强“源头防治”,坚持打好“预防针”,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落实、干部岗位调整等环节,适时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件庭审旁听、通报典型案例、利用“两微一端”网络平台传播廉洁声音等方式,时刻提醒干部坚守好底线。
“我们将在精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加大‘把脉问诊’力度,精准灵活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颍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